大明孝宗弘治十六年,因紙幣政策崩潰,寶鈔信用無法挽回,而重新開爐鑄錢,鑄行“弘治通寶”。明孝宗朱祐樘弘治十六年,命北京、南京兩京外山東、福建、湖廣等13省錢局開鑄“弘治通寶”錢,定制每文錢重一錢二分,并規(guī)定了每年的鑄額。然弘治十八年五月,帝下令戶部調(diào)查各地鑄造“弘治通寶”的情況,各地所鑄量僅為計劃的十分之一、二;到了正德二年,四月下令各省全部停鑄。所以,“弘治通寶”前后鑄期不足四年。
后世所見“弘治通寶”版式多為小平錢,其直徑為24~26mm,光背。有大字光背版式,比較少見。弘治通寶存世量比崇禎、天啟等其他明代錢幣少,小平錢制作多不精,文字粗拙,筆畫粘連,大小不一,背多平夷,估計是民間私鑄遺世。究其原因,應(yīng)該是當(dāng)時鑄造錢幣時配比鉛錫含量較高,因此多青灰質(zhì),暗灰色,另有少許呈現(xiàn)紫褐色。
弘治通寶折十(直徑3.7-4.0厘米,板式不同,尺寸略有區(qū)入),是五十名珍之一。目前所發(fā)現(xiàn)的僅有幾枚,可能還有些流落在民間尚未被發(fā)現(xiàn),民眾可能以為是普通的弘治通寶大樣錢,沒有引起足夠重視。如果是圈子內(nèi)部交易,也得好幾十萬吧!如果是通過拍賣公司交易,其價值起碼超百萬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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